工商局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平安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平安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平安法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标准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工商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监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挥中心、检查支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市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三、散装食品的定义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还包括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四、散装食品的销售平安标准(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标准要求的完整标签。五、工作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1月19日以前)为发动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成立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同时通过广泛地宣传发动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平安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二)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