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效劳的工作宗旨,以“应保那么保,应退那么退〞为目标,通过提高保障标准,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根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以及全乡城乡居民根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和去年全县受灾的情况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于有效应对物价上涨、解决困难群众根本生活困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县民政局的指导意见,结合全乡社会经济开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坚持科学、合理的原那么,继续实行“分类施保、差额补助〞的方法,切实开展2023年度的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二、保障标准(一)农村低保。2023年,我乡农村低保人均年保障标准提高为1950元,人均比上年增加270元,提高比例为16.2023%。(二)城市低保。2023年,我乡城市低保人均月保障标准提高为345元,月人均标准比上年增加35元,提高比例为11.29%。三、工作要求2023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各村民委要准确把握政策界线,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一)严格把家庭经济收入核查审批关。按新的保障标准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差水平,以农村低保家庭收入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为依据开展。各村要对2023年的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核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和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方法规定,标准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程序,核查结果必须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工作必须与家庭收入核查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提标建立在严格的收入核查根底上,坚决禁止不认真开展收入核查,平均提高补助(补差)水平的错误做法。(二)控制保障范围,防止简单的“提标扩面〞。我乡农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根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因此,在开展农低保提标工作中,必须严格控制保障面,强化对农村低保一般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通过家庭收入核查,超过保障标准的该退出的必须坚决退出。对新申请的审核审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根底工作不扎实,工作方法简单,导致保障面控制不住,保障资金出现缺口。2023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不盲目扩面,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加强,总体上我乡城乡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