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建设整洁、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构建一流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环卫管理水平,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品位,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二、任务目标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环卫根底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目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三、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各乡镇(街道)成立环卫管理所,指定专人负责,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纳入2023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2023年必须到达60%,力争70%)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模式,并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实施方案,按标准(每200人配一名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人员;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合同,积极组织村民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保持道路、庭院卫生整洁。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配备保洁车辆及辅助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每10-15户设置一个标准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每150个垃圾桶配备一辆生活垃圾清运车),对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平台硬化,完成各项环卫根底工作和硬件设施配置,并投入使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按有关要求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清运车辆。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三大堆〞和村内村居周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完善各项环卫常规性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出台配套的规章措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底前,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纳入2023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居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