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等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消防局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全社会力量,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强化检查督导,搞好社会宣传,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开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县2023年度冬季防火工作,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邢树君县长副组长:吕荣海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县防火平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省冬防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姜德军兼任。三、时间安排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2月28日。四、方法步骤(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结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发动部署。要专门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平安管理人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要求,催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冬防工作中来。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强化媒体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根底知识和消防法律,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平安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检查整改阶段(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1、自检自查。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各商(市)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洗浴、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供热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医院、学校、敬老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责任人,要认真对单位消防平安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平安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2、行业复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自检自查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