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这次集中统一行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林业开展的决定为指针,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展并重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严管林〞的工作方针,以制止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为重点,遏制林地流失,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保证森林资源平安,促进林业可持续开展,推动和谐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二、任务目标(一)主要目标。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查清林地使用情况,集中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的大案要案,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的不法人员,依法收回一批被非法侵占的林地,遏制林地被非法侵占流失的不良势头,标准林地管理秩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保护林地、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二)主要任务。1.经批准的各项建设工程林地使用情况,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2.未经批准建网络通讯塔、假村、渔溏、养殖场及采石、采矿、取土、挖砂等侵占林地行为。3.临时占用林地工程超期使用林地,不按时恢复植被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4.毁林开垦、毁林种粮、种参、种药、退耕还林后毁林复垦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三、组织领导林地资源是生态林业生存开展的根底,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点。各乡镇、林场要充分认识到这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重大意义;要精心组织,靠前指挥,抓出实效,打出声威。为了加强对这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乡镇、林场都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县林业局在森警大队设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并抽调人员以森警中队为主组成四个专案小组,负责所辖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的清查摸底和各类案件的查处工作。四、工作步骤本次行动从5月10日—11月10日。(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1日)。要充分发挥新闻系统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行动中查处的有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到,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1.通过播送、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树立宣传牌、过道旗、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2.林区及边缘地带,通过走访口述宣传、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到达对全社会进行一次森林法教育的目的。让广阔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懂得非法侵占林地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广阔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