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素质培训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二、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030人。其中。开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550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培训1500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100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10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00人,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技能培训50人,创业培训800人,新增大学生创业引领人数30人。特色培训700人。三、培训对象与条件(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毕业自然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就业创业证)。参加培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预备制培训。培训对象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培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为企业新录用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人员。(四)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贫困家庭子女。(五)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微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使学员在短时间内成为微型企业的老板,为微小企业设计的一门课程。主要教如何创业,如何创办自己的企业,如何方案资金预算。(六)新增大学生创业引领。促进大学生创业要坚持政府政策支持与创业者努力相结合,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发动社会其他资源,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方案",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效劳体系更加完善。(七)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四、培训机构认定具备相应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资质认定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认定范围和条件按照吉财社[2023]540号执行。创业培训机构确实定及管理按吉人社办字[2023]237号执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