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和中心、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查清2023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充分接受公开、公示等方式,建立严格的质量把握机制,确保摸排结果真实、精确。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根底。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2农夫合理的建房需求。二、工作任务明确摸排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全镇202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状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状况,惩罚状况等,依据不同房屋类型,实行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查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精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台账。(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2023年以来农村各类乱占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1.时间。主要摸排202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局部已经建设但与3202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2.耕地。占用耕地是指其次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地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依据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依据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依据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业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其它有关情形。4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局部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缘由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不符合分户条件等缘由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规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其它有关情形。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