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公路穿越乡镇村路段卫生和路面情况、增强公路的通行能力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生命至上〞的效劳理念,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通力合作、依法严管、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通过加大对公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路整体效劳的功能,优化公路环境,提高城乡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原那么、范围、目标(一)治理工作原那么1、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各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严格按照治理工作标准行动起来,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专项治理的阶段性成果。2、依法治理的原那么。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标准执法行为,不准没有执法资格的主体上路执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3、宣传教育和稳步推进相结合。在进行集中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舆论保障和推动作用。(二)治理范围这次治理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屯过境路段,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乡(村)公路。(三)治理内容和标准1、公路用地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白色污染,无柴草堆和建筑材料。2、彻底清理占路经商现象,严禁在路基范围内摆设摊床、堆放物品、设置仓库、牲口棚、厕所以及柴堆、草堆、粪堆(池)、土石堆、垃圾堆等障碍物。悬挂牌、匾、幌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设置。3、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严禁占路停放。4、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泼洒污物,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保持路容整洁。5、严禁在公路用地内开荒、种庄稼等农作物。6、严禁随意开挖路基、路面,已经开挖的要按照原设计标准恢复,并自觉到公路部门接受处理。(四)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总的要求。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开展。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20x年6月6日至6月10日,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宣传、部署等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x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为集中治理阶段;第三阶段。20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自第三阶段集中治理工作转为日常治理,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建立公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