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平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开展观的理念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平安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为指导思想,迅速开展第三季度七月平安生产隐患排查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我县水利企事业单位、工程施工场所平安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平安生产的突出问题,标准平安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平安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汛期水利平安生产工作,迅速开展第三季度七月平安生产隐患排查行动,现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全县水利系统平安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本次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局安监办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联合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为了确保执法严明、政能行、令能通,全局上下必须清楚认识平安生产与经济开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加强内外部协调联动,密切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权威和效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漏查、谁负责〞的原那么,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平安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考核管理制度,有序推动第三季度七月平安生产隐患排查行开工作取得实效。四、检查范围检查范围所属县域内水利行业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在建的水利工程工程,重点区域施工场地和独立办公场所,历次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地区,特别是小(二)型以上水库、农村小水电站、中小河道、Ⅳ级以上饮水平安工程和小(一)型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五、检查内容及重点(一)在建水利工程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平安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平安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平安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防护措施,是否有专项平安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执行,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