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为认真落实1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区平安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平安生产工作,进一步标准非煤矿山的开发秩序,全力确保广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平安。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两会及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一、检查整治的工作目标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结合的原那么,加大非法采矿案件查处力度,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平安生产的法律意识,彻底查清工作检查的死角,为全区经济开展和构建和谐社全创立良好的平安环境。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及任务(一)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是否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和不遵守平安规定进行生产的行为,是否存在土场、沙场、砖场采矿可能造成的滑坡,塌方等不平安因素。(三)企业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平安协议,是否制定相应的平安生产根本标准和应急预案,重点检查采矿企业的电力系统,机械传动,取土挖掘,烧制工艺等方面是否严格标准,是否存在不平安隐患。三、职责分工(一)国土所:1、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进行动态巡查,协调镇、办及村委会、国土信息联络员积极参与。国土所巡查人员作好巡查工作记录,严格实施责任包片,做到全面巡查,不留死角;2、负责摸排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平安生产根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在1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分局,并逐宗提出处置意见;对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期限督办。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立即立案查处,提出关停方案。3、负责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监督和催促非煤矿山企业对存在平安隐患停业整改和限期整改,切实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二)局矿管人员:1、负责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发证颁证程序合法。对依法法查处的违法采矿企业,提请区政府依法撤除和关停;2、牵头负责组织局相关科室对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办。组织验收各国土所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向安委会汇报。(三)执法大队1、负责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的非法开采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罪的认定和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工作;2、对局矿管人员、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