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森林防火督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围绕重要节日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数量、降低灾害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安排〔一〕防火督查工作范围。全市集体林范围内。〔二〕防火督查工作时间。3月30日至4月5日,每天早5:00-12:002三、防火督查工作要求〔一〕包保科室人员要佩戴监察袖。〔二〕各包保科室要不间断对包保乡〔镇〕和各乡〔镇〕进山路段进行巡查。〔三〕巡查过程中要督查各乡〔镇〕道口看守人员、巡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乡〔镇〕政府是否有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是否有野外用火现象。〔四〕督查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包保人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反应,发现野外用火现象〔林缘地带100米内〕,及时向森林公安大队报告。〔五〕防火督查期间的车辆使用统一由综合科调3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