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应该注重解决的消防平安问题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以下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上述场所大多聚集着众多的社会群众,消防平安环境复杂,容易发生火灾或者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因此,要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平安条件标准高、管理水平高,应该注重解决以下七方面的消防平安问题。一、合法性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平安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平安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二、建筑防火1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平安要求。2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装饰,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使用不燃、难燃材料。3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4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平安出口应当分开设置。三、电气防火1电气线路必须根据用电负荷,采用相应规格的阻燃铜芯电线;2电线之间或电线与电器之间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3电线应采用穿金属管保护;4各种灯具和电热设备,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并有通风散热措施,或进行隔热阻燃处理。四、平安疏散1娱乐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当设置封闭楼梯间。其中,只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条件是:(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3层及以下建筑,每层最大面积200平方米,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2)耐火等级为三级的3层及以下建筑,每层最大面积200平方米,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2场所内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平安出口不应少于2个,场所内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平安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大于5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两个出口;疏散门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疏散门里、外两侧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踏步。(2)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