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共识广西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专家共识广西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提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是深化医疗改革的重要举措,随着集采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面临较多集采管理的难题。基于此,广西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广西30家医疗机构相关专家撰写《广西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专家共识》,并于2022年8月通过广西药学会官方网站发布《广西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专家共识》初稿。本共识包括完善组织架构、构建和管理药品目录、合理测算与报量、合理分配任务量、集采管控实施策略、进度监测与使用反馈六大方面内容,针对集采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给出了科学化的指导性建议。本共识的发布旨在推动广西医疗机构在确保正常医疗及保障患者临床用药需求下,更好地落实国家、省际联盟及省内药品集采政策,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合理用药目标。【关键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广西;专家共识【中图分类号】R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3⁃4304(2023)01⁃0001⁃05DOI:10.11675/j.issn.0253⁃4304.2023.01.0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一。自2019年第一批“4+7”集采以来,国家层面已实施七批次集采,共涉及294个品种,而省际联盟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集采也进行了若干批次。集采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1],根据文件精神,今后的集采将会继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集采品种范围将会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集采执行过程期间,医疗机构在集采药品的规范管理及临床合理使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范化标准,遇到许多共性问题,例如报量缺乏科学计算,为完成合同量而简单粗暴使用“一刀切”管理模式,品规数量增多而带来的各类指标冲突,集采药品供应不及时或断供,以及非中标同类可替代药品销量异常增长等。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些突出的共性问题给出指导性建议,以实现集采药品采购与使用全流程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