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文坛2023.2SouthernCulturalForum童谣古代也称“儿谣”“孺子歌”等,早在西周末年宣王时便有相关记载,距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①。对于童谣概念的界定从古至今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如其形式应合乐或是徒歌,其内容反映社会生产生活还是偏向于政治生活,其精神内涵是否能够对儿童具有教育意义等。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人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于童谣这个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展而来的产物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其在一代一代口耳相传过程中不断变化产生的节奏性、韵律感及所唱内容与音乐本身相融合所带来的情感体验也促使我们不再将它仅仅视为儿童文学、民俗文化的形式之一,还应将它视为一种能够满足儿童身心发展、文化学习、情感表达的音乐形式或民间艺术表现形式来解读。品味艺术形式并赋予它相应的内涵价值,首先应探寻其美的本质与特征,即何为“美”?“美”在哪?艺术美是人的艺术创造的结晶,马克思曾说:“劳动创造了美。”②艺术美的产生离不开社会客观环境与人的主观能动性,这种“美”就在人的主动创造与客观作品的完美结合中,在作品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中。广西民间童谣在其特有的社会人文环境中产生发展传承,逐步形成具有其自身特色的艺术审美特征。一、富有民族特色的音韵美“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谓之“尽善尽美矣”“声振林木,响遏行云”“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矣”,这些都是对于音乐美的描述。音乐的美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通过感知觉的参与而产生的对于音乐的体验和理解③。产生这些体验和理解的基础是人们对于音乐本体的感知。因此,音乐本体的结构、形式、体裁等是研究音乐美的基础。广西民间童谣的音韵之美便是最基础、最本质的审美特征。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以壮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壮、瑶、苗、侗等10余个少数民族。能歌善舞的各族人民将其富有民族特色的节奏、韵律融入童谣中构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童谣作品。(一)节奏作为音乐基本要素之一的节奏是音乐的骨骼,也是儿童参与音乐体验的早期环节。儿童在能够行走后听到音乐就会跟随节奏扭动身体,2—3岁起节奏感便开始建立。因此,童谣作为伴随孩子成长与音乐学习的形式之一,它的节奏是其音乐性的主要体现。我们可以发现那些代代相传的童谣往往具有朗朗上口、节奏感强的特征。节奏的运用是广西民歌创作过程中展示其音乐性格特征的重要方式,十分具有当地特色。通过对广西民间童谣在节奏方面的整理发现,其节奏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