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视角下的行政逻辑———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生成和发展动因的研究*葛亮**摘要:如果社会内在动因足以解释近年来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兴盛,那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支持型社会组织应该以同等速度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因此需要在支持型社会组织以外寻找其生成和发展的动因。国家视角通过具体分析不同层级或不同类型国家机关的功能,打开国家“行动的黑箱”,为理解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了新的思路。作为国家视角的中观分析要素,“行政逻辑”呈现了国家通过大力培育与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理性化目标的过程。关键词:国家视角;行政逻辑;支持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联合会***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内在逻辑与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21BDJ040)。葛亮,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副教授,浙江省重点智库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群众工作方面的研究,E-mail:geliang1984@hotmail.com。一引言近年来,在政府、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引导下,支持型社会组织得到蓬勃发展,呈现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妇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指导中心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样态。支持型社会组织是优化政社关系和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从定义来看,支持型社会组织一般是指制度上独立于政府和企业、致力于调动资源和信息、培养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能力、促使其在社会中建立横向和纵向联盟的民间组织(葛亮、朱力,2012)。有学者依据社会组织属性,将支持型社会组织分为三类:政府力量主导型、社会力量主导型和基金会力量主导型(丁惠平,2017a)。这一分类方法认识到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在差异,打破了对这类组织的整体想象。当然,从社会组织性质出发进行分类仍不足以充分揭示国家与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真正关系。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自上而下建立的支持型社会组织。这类社会组织由各级政府或者群团组织引入并发起成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学者将其称为“派生型组织”(史普原、李晨行,2018)。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基层政府以购买服务的途径,吸纳社会力量,将其作为行政工作的帮手(唐文玉,2010),以解决自身灵活性不足的问题。有学者将这一现象称为基层政府“借道”社会组织(黄晓春、周黎安,2017)。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呈现“委托-代理”关系(詹轶,2018)、“反向嵌入”关系(管兵,2015),或被称为国家组织“工具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