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小说篇一: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莫言是当今文坛屈指可数的一流作家,他不断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他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极具个性。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23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使他超越了中国所有作家同行,进入了世界文学之列。他的作品创作不断的追求真正的的民间风格,语言上也不断追求民间口语、戏剧的特点。他的小说运用了特别多表现力极强的细节,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浓墨重彩的语言风格,给人以震撼力。莫言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经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阻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受世界,塑造奇妙的超现实的对象世界,给人以先锋色彩;而后进入新的探究期,激情勃发,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型、反叛型。以上只是简单的概述莫言的创作特点,下面的内容将会从我个人的角度,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对莫言的创作风格的看法。一、莫言小说的题材内容方面莫言小说的创作不断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能够说是不断关注农村表现农村。莫言本人认为他选择写农村好似是一种命定,由于他在农村生活了整整二十年,尽管他不断骂这个地点,恨这个地点,但他没有方法隔断与这个地点的联络。他生在那儿,长在那儿,他的根在那儿。只要他一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入都市,就会产生一种眷念。因而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比方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受骗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亲切的关系,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但与他是一体的,心灵相通的。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能够写成小说,能够用语言描绘出来,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莫言能不断用农村题材接着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才能。同化能够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本人的生活来写,能够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这也确实是一种想象力。莫言家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特别多被写入了小说中,红高粱家族确实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莫言的家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家乡关于莫言来说是一个长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予,也是一个躲避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