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合作开发合同房地产工程合作开发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xx区xx“路的xxxx〞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工程位于:深圳市xx区xx路,工程暂定名为:xxxx(“以下称本工程〞),工程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工程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xxxxxxxxx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2、本工程是通过对位于xx区xx路的xxxxxxxx号地块(“以下称本工程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3、本工程方案开发总建筑面积xxxxxxx平方米,其中地上xxxxxxx层(包括住宅面积xxxxxxx平方米、商用面积xxxxxxx平方米),地下xxxx层(面积xxxx平方米),上述面积假设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二、合作模式:1、本工程方案投资总额xxxxxx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2、在本工程中,甲方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根底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工程公司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建设与销售。工程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三、工程实施: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工程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工程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工程所在的地块;4、甲方实际控制本工程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工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