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变大、从弱到强。有了国有企业坚实的经济基础之有力地支持,中国共产党完成了领导建立和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使命任务。“三人团”民主管理体制1929年,在毛泽东、朱德领导下,红军打下福建长汀,缴获了军阀郭凤鸣旅被服厂。该厂经改造后与其他缴获的机器进行整合,组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被服厂。缴获的器械修理厂(所)和兵工厂被组建成具有相当规模的中央官田兵工厂。1931年,中国共产党还创建了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具有现代化特点的中华钨业公司。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有企业,根据“三大民主”原则,建立起了“三人团”经营管理体制。所谓“三人团”就是指由厂长、党支部书记(因企业党员数量少多设党支部而不是党委)和工会委员长(即工会主席)分别代表经理人员、党员和职工三方组成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机文化国企史话中央苏区国企职工:真正的生产主人文_张喜亮张释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习近平同志在与广西代表团座谈二十大报告时谈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紧依靠工人阶级是必不可少的,工人阶级代表先进生产力;工人阶级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觉悟,要思考和研究怎么去培养他们、发挥他们的作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国有企业中,职工既是生产的管理者也是生产的责任人,真正是“生产的主人”。“三大民主”原则1927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提议,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召开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所通过的《宣言》明确指出,没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和对国家经济有影响的大企业,建立国有企业,实现工人阶级参加企业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有企业大多数都是在战斗中缴获的军阀所属的工厂基础上改造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也多是在与敌人的战斗和打土豪中获得的。改组改造旧企业是年轻的中国共产党的一项艰巨任务。中国共产党把民主建军的思想移植于国有企业中,确立了“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技术民主”,史称“三大民主”原则。“三大民主”原则的基本要点是:第一,作为企业的主人,职工有权利派代表参加企业的领导和管理;第二,对那些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工资待遇、劳保福利等问题,职工具有一定的决定权;第三,职工有权对生产计划的实施、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改造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