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研究35《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年第1期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问题探究□迟小雨摘要:从学术争论和司法实践的现状来看,如何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之间的界限和关联是2022年的热门话题之一。无论是《反垄断法》修订后的正式实施,还是中国知网因涉嫌垄断遭立案调查等热点事件,都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正确认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之间关系的大讨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分属不同领域,两者在价值目标和内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但在适用范围上又表现出明显的差异甚至冲突。鉴于此,探讨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关键词:反垄断法知识产权司法适用一、问题的提出: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关系的实践探索(一)反垄断法适用的司法动向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定垄断,推进反垄断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适用和完善,有助于有效规制超越法定范围的滥用知识产权行为,以创设更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经济环境,鼓励科技创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数起典型案例可以发现,针对个案和解协议中可能所涉及的专利权滥用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反垄断司法审查,反映了反垄断司法新动向,体现出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司法领域中适用《反垄断法》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1。随着经济的发展,因知识产权应用十分广泛成为热门领域,司法实践多次体现了知识产权在实务中的重要性,而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直是学界探讨的重点。新《垄断法》的颁布实施,其中关于是否应该规制知识产权垄断行为以及如何处理二者关系再次引发热议。同时,当前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的研究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综合各方面考量,展开进一步研究。(二)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逻辑统一探讨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离不开对二者逻辑思维的把握[1]。我国《反垄断法》开篇就宣示了其规制反垄断行为的立法目的,即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规则。而知识产权虽隶属于民事权利,但因其反映着产权所有人的“专有权”性,其天然具备的排他控制能力,在内在逻辑上与“垄断”含义相同,符合法定垄断的性质。因而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的权利,其鼓励创新的立法宗旨与反垄断法本无冲突[2],但知识产权的行使亦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一旦跨越法律边界,就可能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对保护竞争的过度关注,反而超过了对创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