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模式下制度距离与合法性跨国组织经营管理,出于多种因素考虑选择新的投资地区。制度距离并不是影响跨国直接投资的单一要素,所以投资区位的选择不会太多的受两国的制度距离决定。但是,进入模式会影响跨国组织的合法化程度。例如,吴先明〔2023〕通过实证,证明了东道国的正式制度越健全(调节机制的效率越高),中国企业越倾向于以并购方式进入当地市场。本文研究的是既定模式下,在特定制度差距中跨国企业的合法性获取,基于文章研究的内容,接下来继续总结讨论并购模式下,制度距离与合法性的关系。有理论提出,相较于新建模式,并购模式下企业的内部合法性水平较低。因为,在并购模式下,由于并购往往伴随着深度的组织结构调整与人员大面积调配,被并购企业会存在较长时间的多部门并存的组织结构、内部人员调整与“整合的状态,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内部合法性障碍。此时,组织惯性〞继续发挥作用会导致内部管理的混乱,甚至被并购企业对于并购企业的制度、管理、技术及企业文化方面的强烈抵抗〔Barkema&Vermeulen,1998〕。此时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会出现障碍,阻碍和影响内部成员对组织的认知过程。由于复杂的环境双重性,东道国强大的制度压力甚至会导致被并购企业时常对母公司、原股东及管理层表示不满、不信任或拒绝〔Lu&Xu,2023〕。“同时,被投资企业作为东道国外部环境的即在参与者〞,继承了原企业的属性特征,此时被并购企业已经能够很好的了解、适应和融入当地的制度与文化环境。同时,包括政府、行业其他参与者与社会公众在内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有了一定的认知和了解。因此,相较新建的投资子公司,被并购企业享有更多的外部合法性,这种外部合法性优势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建立其竞争优势。并购模式下,并购行为对组织内、外部合法性具有深远的影响〔Chan&Makino,2023;Dacin,Oliver&Roy,2023;乐琦,2023〕。由于母国的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往往处于外来者劣势〞的地位,很难在短期内获取必要的外部合法性,因此往往会基于合法性的考虑选择具有东道国内部合法性根底的企业进行并购,以此将合法性根底和相关信息转移到获取外部信任与支持上来。在并购后能够实现内部合法性向外部合法性的溢出和转移。“一方面,并购企业中东道国主体能够为跨国企业实现外部背书〞,而使其快速克服外来劣势的地位〔Scott,2023〕。跨国企业可以从东道国合作者那里“获得搭便车效应〞的好处〔Yiu&Makino,2023“〕,弱化其外来者〞身份〔Kost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