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2-09-22[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古佛典四言文体与语言研究”(2022JX015)。[作者简介]王嘉宜(1994—),女,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①本文所有佛经语料均取自《CBETA电子佛典集成》语料库。本文有关《金刚经》同经异译及梵汉对勘材料,均取自王继红.《金刚经》同经异译与语言研究[M].上海:中西书局,2018.2022年第4期总第121期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BeijingUniversityofChemicalTechnology(SocialSciencesEdition)No.4.2022TotalNo.121《金刚经》中的“V+于+O”及“于”的隐现王嘉宜(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北京100081)[摘要]在《金刚经》的六个汉译本中,及物动词后有时会使用“于”介引宾语,这一现象可能是受到译者的汉语水平差异、“于”自身的“未完成”用法以及汉译佛典四言文体的韵律制约这三方面因素的影响。此外,相同动名结构间“于”的使用具有一定开放性,这与动名结构所对应的梵语以及译者的主观选择有关。当译者有意识地使译文呈现“四字一顿”的文体风格时,会通过调节动名间“于”的隐现以增减音节,这在玄奘译本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突显了玄奘强烈追求四言文体的翻译风格特征。[关键词]《金刚经》;“V+于+O”;隐现;四言文体[中图分类号]H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639(2022)04-0091-08一、引言虚词“于”在古汉语中最常见的就是介词用法,常与所介引的对象组成介词短语共同充当语法成分。此外“于”还有一种非常规用法,即位于动宾之间。杨伯峻在《古汉语之罕见语法现象》中提到“关于介词的几种罕见用法”,其中之一就是“不当用介词的而用介词”[1],如:(1)敝邑之人不敢宁处,悉索敝斌,以讨于蔡。(《左传·襄公八年》)(2)网漏于吞舟之鱼。(《史记·酷吏列传序》)例(1)的句义为郑人不敢安居,集齐军力讨伐蔡;例(2)则是“吞舟之鱼漏于网”,其中“讨+蔡”“漏+吞舟之鱼”是典型的动宾结构,宾语在语义上为受事,而其中插入的“于”就是杨伯峻先生所说“不当用而用”。在汉译佛经中亦有诸多及物动词后使用“于”的用例,如鸠摩罗什所译《妙法莲华经》中的“击于大法鼓”“供养于诸佛”等例。有关译经中“于”的这一特殊用法,前辈学者已有讨论,如许理和(1977)、梁晓虹(1985)、刘瑞明(1988)、朱庆之(1990)、袁宾(1992)、颜洽茂(1997)、董志翘(2000)、董秀芳(2006)、姜南(2008)等都针对这种特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