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放射防护平安技术规程1.放射防护工作必须遵照国家、省及天脊集团射线作业治理制度〔天脊发[2022]52号〕、天脊集团放射防护治理方法〔天脊发[2022]3号〕、天脊集团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天脊发[2022]65号〕等相关规定。2.对新、改、扩建有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工程,必须报告公司放射防护治理部“门,进展放射防护三同时审批验收。3.涉及放射性工作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单位放射防护治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装备专〔兼〕职放射防护治理人员。4.建立放射工作台帐,内容包括: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相关材料,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射线作业存根等。5.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根本条件:5.1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5.2恪守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监视;5.3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5.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才能。6.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不超过20msv。放射源实行身份证治理制度。8.放射源安装或储存处,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9.放射源防护铅罐的防护层厚度必须有2倍的平安系数。10.安装在设备外部的放射源,其防护铅罐应加锁保护。11.放射源或放射防护设备不得擅自撤除或改装,确需撤除或改装的须报经公司放射防护治理委员会批准;不准在现场及其它场所随意存放放射源;对待安装或临时撤除的放射源和含源容器必须及时存放到机动治理部指定源库临时存放,并严格办理射线作业票证审批及出、入库手续。学海无涯12.使用有放射源仪表的设备检修时,也应视为射线作业,由放射源使用单位书面通知维护单位〔仪表厂〕,并书面报环保平安部、武装保卫部,执行天脊集团射线作业治理制度及射线作业票证审批程序。12.1检修作业单位和放射源仪表维护单位〔仪表厂〕均需对设备上的放射源平安性负责〔包括防盗、防放射源损伤致射线泄露、防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在8小时内作业能完成的,由检修作业单位及维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离线放射源的平安进展治理,并有记录;在8小时内完不成作业又不能确保离线放射源本身平安的情况下,必须将放射源撤除送机动治理部指定源库临时存放。12.2使用过放射源的空容器〔铅、不锈钢〕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存放在机动治理部指定源库。13.校验源的存放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放火、防盗、防射线泄露的平安防护措施,不得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放在一起;在存放处的醒目位置应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