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平安监视施行方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立部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施工平安监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施工平安监视工作规程,标准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施工平安监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平安监视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以下简称建立工程〕施行施工平安监视的,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本市建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遵照行业指导、属地监视的原那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立委〕负责指导全市建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工作,对区、县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的施工平安监视工作进展监视、考核。区、县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平安监视手续并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施行施工平安监视,也可将施工平安监视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平安监视机构详细施行。施行施工平安监视的单位〔以下简称监视机构〕及人员应具备与其监视工程规模、内容等相习惯的资历条件。第四条本方法所称施工平安监视,是指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立工程的建立、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立责任主体〕履行平安消费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等情况施行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展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抽查工程建立责任主体履行平安消费职责情况;〔二〕抽查工程建立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情况;〔三〕抽查建筑施工平安消费标准化开展情况;〔四〕组织或参与工程工程施工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依法对工程建立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施行行政处分;〔六〕依法处理与工程工程施工平安相关的投诉、举报。学海无涯第五条监视机构施行工程工程的施工平安监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展:〔一〕受理建立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工程平安监视手续;〔二〕制定工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工作打算并组织施行;〔三〕施行工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抽查并构成监视记录;〔四〕评定工程工程平安消费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平安监视手续;〔五〕整理工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材料并立卷归档。监视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施工平安监视工作流程。第六条工程工程施工前,建立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平安监视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