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2讲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第二节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一、民间借贷合同1.民间借贷的范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资金融通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特别提示】①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引发的贷款业务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②自然人之间借款为实践合同,自提供贷款时成立。【经典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是()。A.甲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100万B.张某向某农村信用社借款100万C.乙公司向某经批准可从事贷款业务的担保公司借款100万D.李某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万『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本题中,银行、信用社及经批准可从事贷款业务的担保公司均属于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2.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1)受理当事人持有的债权凭证没载明债权人的,仍可提起诉讼。(2)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依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1)法人、非法人组织间为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特别提示】下列情形下,借贷合同无效: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②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③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④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4.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法律责任(1)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的,对民间借贷不承担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