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观潮锐评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路径探析│文田仁来李江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过程中,构建系统完善的监督体系是十分重要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时代新征程如何以党内监督为引领,贯通协调其他监督,将监督深入到各领域、各系统、各行业,以全面监督、系统监督促进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是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存在的困境促进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识不强。一是从党委的角度看,有的党委落实监督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缺乏统筹安排,在监督力量整合、资源调配、人员调度等方面缺乏协调联动,难以实现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二是从纪委监委角度看,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路径和举措还不多。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专业能力不强、缺乏斗争精神,错误认为监督工作容易影响内部团结、影响个人发展,甚至受到打击报复,“熟人社会”背景下的有效监督面临较大困境。三是从其他监督主体角度看,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突出,缺乏制度化常态化的沟通会商机制。有的监督主体认为职责范围的监督工作自己部门做好即可,缺乏同题共答意识,造成部门间沟通协作不顺畅。一些应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往往以内部处理的方式代替执纪问责,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从监督对象角度看,有的党员干部对监督工作认识存在偏差,尚未习惯自觉接受监督,往往消极对待监督,甚至抵制监督。各类监督之间协作机制不顺畅。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制度和工作沟通协作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统筹协调机制方面,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统筹各项监督的制度大多较为原则,指导性不强,缺乏实操性,影响监督实效。二是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方面,监督主体间深度融合的沟通协作机制还比较缺乏,尤其是涉及跨行业、跨系统、跨区域等方面的沟通协作还比较欠缺。需要多部门协调完成的监督事项,对人员的统筹协调难度较大。不同监督主体业务水平和监督力量不均衡,对协调开展工作形成阻碍。问题线索双向或多向移送缺乏统一标准,存在该移送的未移送、不属于移送范围的被移送等情况。三是监督整改对接机制方面,以案促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处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