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_物权法律制度(2)︱串讲班-黄洁洵1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第6单元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6:共有1.共有的形态(1)共有形态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共有份额的推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2.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VS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对外债权债务关系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管理义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内关系债权债务除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共同承担债务(负担管理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负担管理费用)处分份额不存在共有份额,亦无转让份额之问题(1)自由(2)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1)处分共有物(2)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有约定按约定,否则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有约定按约定,否则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3.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不适用情形①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②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使期间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①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通知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3_物权法律制度(2)︱串讲班-黄洁洵2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的,为15日;②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③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