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6讲股东诉讼3.股东诉讼★★★(案例常考)(1)股东代表诉讼——公司利益受到损害针对公司董事、高管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原告:公司,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公司诉讼。针对监事书面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原告: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诉讼。针对他人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参照上述程序前置程序申请资格: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主体拒绝起诉、怠于起诉(收到请求30日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使公司利益严重受损→股东代表诉讼代表资格: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诉讼当事人:股东——责任人公司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符合代表资格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归属: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股东的请求获得全部或部分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注意】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增加代表诉讼两种情形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法可以请求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表诉讼)。②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表诉讼)。(2)股东直接诉讼——自己利益受到损害直接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直接起诉,无需告知公司。【例题·案例题】(2016年)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