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非现场执法模式面临的困境及其破解张怡然,姬艳涛摘要:交警通过数据平台进行非现场执法符合建设智慧政府的号召和“互联网+监管”的应用需求,公安机关应积极推行。但是,其面临法律制度缺失和公正性不足等困境,亟待破解。为此,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交警非现场执法行为,建设交警执法办案审查中心,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关键词:交警非现场执法模式;数据平台;行政处罚;智慧交通;电子技术设备中图分类号:D6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612(2023)03-0104-072023年6月第35卷第3期四川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ofSichuanPoliceCollegeJun.,2023Vol.35No.3随着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的不断增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不断增加,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传统的公安交警现场执法模式在当今社会暴露出诸多问题,已无法满足现代交通管理的需要。在这种形势下,注入科技力量,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加强智慧执法,实行非现场执法尤为重要。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随着人民出行需求的日益提升和我国运输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线点交织的多层次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形成。这大大促进了现代交通运输方式的多样性,为民众出行提供了很大便利。然而,交通运输网络的不断变化和交通运输线的不断延伸给交通管理部门施加了双重压力,传统的公安交警现场执法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交通管理的需要。对于传统交警现场执法而言,执法的地点往往是交通岗、十字路口等开放性空间,这种面对面近距离互动的执法方式虽然处理直接,当事人可以当面解释辩论,但交警对违法行为拦车处理的执法模式会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同时也会影响道路的安全畅通。相较而言,非现场执法是人工智能时代新的执法模式,依靠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交警执法与执法对象的远距离关系,交警不再进行现场干预,而在执法系统中实现从发现违法行为到最终处罚结束的电子化办案操作。这种远距离执法模式具有高效、精准、公平的优势,也大大缓解了交警部门警力不足的压力。但交警如果在执法中过分依赖技术设备,不注重行为人主观状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基础理论体系项目“数字公安理论与实践”(2022JKF02042)收稿日期:2023-04-06作者简介:张怡然,女,河北邯郸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姬艳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安部公安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警察法学研究。104DOI:1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