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唯实·研究报告江苏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进共同富裕对策研究戚晶晶周莉雅邱美琴薛玮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江苏不断完善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的制度和实践,但对照省委、省政府“在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全省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四五”时期,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成效。一、江苏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进共同富裕的现状与问题收入分配结构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宏观收入分配结构,是人民富裕水平的重要因素;二是居民收入差距,是成果共享程度的重要表现。第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但与浙江的绝对差距拉大。江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2.48万元稳步增至2021年的4.75万元(位居全国第五),但收入绝对值、增幅、排名均低于浙江。扣除价格因素,2013至2021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强者更强”特征,实际年均增长6.4%,高于江苏0.2个百分点;2021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万元(位居全国第三),相较江苏的优势由2013年的4999元扩大至2021年的1.0万元。第二,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且“两个比重”相对偏低。2013至2021年,江苏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由33.2%持续降至32.2%,与浙江的差距由10.1个百分点扩大至14.3个百分点;江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在44.4%至47.1%区间波动中小幅回落。这表明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有待优化。第三,城乡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缩小但高于浙江,且收入绝对差距拉大。2013年至2021年,江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城乡收入比由2.34:1收窄至2.16:1(浙江1.94:1),但绝对差距由1.81万元扩大至3.10万元。江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慢于浙江0.3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富民增收是江苏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的重点方向。第四,区域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缩小但高于浙江,且收入绝对差距拉大。2013至2021年,苏北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于苏中、苏南,三大区域居民收入比由1.96:1.33:1收窄至1.87:1.32:1;然而,苏北与苏南人均收入绝对差距由1.66万元扩大至2.94万元。2021年江苏地市收入倍差最大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