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讲国际税收协定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以第一章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为基础,较为深入地介绍了税收协定、居民和非居民企业税务管理、国际反避税、特别纳税调整等内容。其中: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转让定价管理等内容有一定难度;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税收管理中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征收管理的内容,与第2、4、13章规定一致。近年考试中除选择题型之外,多数年份涉及“计算问答题”,可与其他章结合,且命题比较新颖,预计分值5-7分。本章结构: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第四节国际反避税★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本章新增与变化】1.新增:常设机构。2.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境内机构和个人(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3.对外付汇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新增2项。4.新增:预约定价简易程序。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知识点1】国际税收协定【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1.含义: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国际税收关系(以双边为例,甲国A公司在乙国设立B子公司)2.两个范本:两个范本重要差异相同之处《经合组织范本》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总体结构基本一致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码添加微信免费下载各类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联合国范本》UN:《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二、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1.早期:20世纪60年代,与巴基斯坦关于互免海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第一个全面税收协定于1983年与日本签订。2.目前:我国对外正式签署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截至2021年12月份共109个),《税收安排》(港、澳)+《合作协议》(包括台湾)。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以《中新协定》为例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