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_土地增值税法(1)︱习题班-王颖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市区的写字楼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资料如下:(1)2016年1月以8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2)2016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其中包括装修费用4000万元。(3)发生利息支出3000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4)2020年3月,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共计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5)该项目已预缴土地增值税4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为5,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240万元,该公司对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说明该项目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原因。(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计算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计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额。(2020年)【答案及解析】(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2)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000×(1+5)=8400(万元)。(3)应缴纳的增值税=42000/(1+5)×5=2000(万元)。(4)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400+15000)×10=2340(万元)。(5)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4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340(万元)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23_土地增值税法(1)︱习题班-王颖2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240(万元)加计扣除=(8400+15000)×20=4680(万元)允许扣除的项目合计金额=8400+15000+2340+240+4680=30660(万元)。(6)不含税收入=42000-2000=40000(万元)增值额=40000-30660=9340(万元)增值率=9340/30660×100=30.46,适用税率3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9340×30=2802(万元)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2802-450=2352(万元)。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县城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1)2015年12月以10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2)该项目2016年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