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管理与利用总第246期25农村经营管理2023.8近年来,云南省昭通市针对部分农村村民未批先建、一户多宅、超面积建房、乱占耕地建房等无序建房情况,积极创新,主动作为,以联审联管方式引导村民依法依规申请建房,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农村居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形成了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村民自觉依法申请和相互监督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按照依法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昭通市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了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全面开展。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为指导县、乡两级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事项,昭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2月出台《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在云南省地州市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22年,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昭通市把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对《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制定出台了《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分配原则、管理主体、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管控、用地保障、宅基地面积标准、建房风貌和品质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监管制度、监管措施、处置方式等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昭通市积极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市、县两级建立了农村建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参与部门包括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二是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合核查、违法处置、联合督查、信息交流、通报问责六项协同联动机制。三是建立了联审联管工作机制,由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严格落实联审联管工作。四是建立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制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1名,协管员由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