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文化研究文学研究161《诗经·小雅·鸿雁》主旨辨析白雪筱(中山大学,广州,510275)【摘要】《小雅·鸿雁》的主旨迄今为止主要有多种观点,以《毛诗序》、朱熹《诗集传》和欧阳修《诗本义》之说影响最大。这些分歧主要缘于历代学者对诗中“之子”“我”的称谓身份解读和“鸿雁”意象解读的差异。综合考察此诗的整体含义和内在逻辑,可知“之子”和“鸿雁”是流民的身份和象征,诗歌前两章客观表现了流民在野外劳作的场景,末章为使臣自述,记叙了流民对这场劳作做出不同评价。诗中“我”就是士大夫,即诗歌作者。因诗歌末章集中表达了诗人的情感,故主旨为美士大夫。【关键词】《诗经·小雅·鸿雁》;主旨;之子;士大夫一、《鸿雁》主旨众说分析《鸿雁》一诗的主旨,迄今主要有多种观点,不可能都符合诗本义,故此下一一辨析之。其中最主流的观点是认为此诗赞美宣王。这种观点最早出自《毛诗序》。“《鸿雁》,美宣王也。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至于矜寡无不得其所焉”(阮元,1965:343)。据《毛诗序》原文可知,全诗描述了一群流离失所的人们迁徙远方,通过组织他们劳动,从而使他们获得安家的地方。但是《毛诗序》没有讲出这首诗为何会与宣王有所联系。郑玄《笺》云:“宣王承厉王衰乱之敝而起,兴复先王之道,以安集众民为始也。《书》曰:‘天将有立父母,民之政有居。’宣王之为是务。”郑玄认为,宣王即位后,吸取周厉王时期国家混乱的教训,修复朝纲,组织了这起让流离失所的人民得以安家的劳作。并引《尚书·泰誓》中“天将有立父母,民之政有所居”,后《诗谱序考证》中称此句话为伪文,“(臣宗万)按,此出伪《泰誓》,今本《尚书·泰誓》无此文。”无论这句话是否为伪文,《泰誓》乃是武王伐纣时作品,和宣王亦不相干。所以郑玄的解释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仍没有道出宣王曾确有政策去安置流离失所之人。接着再看孔颖达疏:作《鸿雁》诗者,美宣王也。由厉王衰乱,万民分离逃散,皆不安止其居处。今宣王始立,能遣侯伯卿士之使,皆就而劳来,今还归本宅安止,安慰而集聚之,使复其居业,为筑宫室。又至於矜寡孤独皆蒙周赡,无不得其所者,由是故美之也(阮元,1965:343)。同样,孔颖达的解释并没有提出全新的证据和佐证,只是补充和更加具体的说明了毛亨的观点。因此,从《毛诗序》、郑玄《笺》、孔颖达疏中,都看不出任何宣王和这起劳作事件的直接或间接联系。而且,纵览《毛诗序》全文,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