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2011年第3期院�长�论�坛作者简介:韩大元(1960-),男,朝鲜族,吉林延边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作者注意到,从2009年开始的哈佛大学法学院以课程体系为中心的改革也是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进行的,其中外在的因素包括:科学技术革命、知识经济、网络时代以及全球化。有关文献还可参见汪习根:�美国法学教育的新改革及其启示���以哈佛大学法学院为样本�,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1期。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OnChallengesOfLegalEducationInChinaWithBackgroundOfGlobalization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内容提要:全球化正在深刻地影响各国法学教育,提出了法学教育改革的新课题。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合理地定位法学教育发展的功能,如何通过法学教育改革推动法治的发展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全球化背景下法学院功能的转变、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政策选择提出建议。关键词:全球化�法学院�法学教育��一、全球化与法学院的功能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深刻变革。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恢复与发展起来的,每次重大社会改革及进展都与社会转型期的基本特点密切相关。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法学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变迁之间都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我们在评价当前法学教育面临的各种问题时,不仅要看法学教育本身的体系,而且要看其背后的社会经济需要、改革目标、文化传统及大学制度本身的深层演变,以寻求推动法学教育变革的内在与外在的动力。改革的特殊背景既是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也影响了它的发展道路和特点。法治发展内在动力并不来自于外在法律体系的建构,也不表现为法律数量的几何级增加。法治发展最重要的需求来自于维护法律制度、实践法治价值的一大批专业人才。由于法治观念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养成需要长期的积累与过程,法学教育不仅培养法律职业者,而且要肩负培育全体公民法律信仰以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使命,这对法学教育的体制、教育目标和知识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改革要求。作为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院,需要在法治发展进程中不断地获得制度的支持,及时回应社会的变化。当然,中国社会治理结构的变化也在深刻地改变着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法学教育改革的外在因素主要是全球化、信息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知识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影响。�在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一个国家法学教育所承担的功能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