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不是一篇法学论文,但却是一部重要的民法学特别是侵权责任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成果。它从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实际出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审判实践上总结经验,从理论上进行概括,形成了这个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意义的法律适用的规则,方法敢于创新,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这种研究风格和研究方法与《美国侵权法重述》的研究方法相似,作者将其命名为“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媒体侵权责任”,是完全有道理的。本刊刊出这部条文式的研究成果,意在鼓励和支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研究方法,倡导注重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研究态度。相信在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本文总结的法律适用规则不仅在指引媒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同时对规范我国媒体传播行为,保护媒体合法权益方面,也会发挥重要作用。中图分类号:D92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75(2012)01-0015-17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媒体侵权责任杨立新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序言媒体侵权责任案件的法律适用,是界定新闻舆论监督、媒体权利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保护界限的法律调整方法之一。中国目前没有制定《新闻法》或《新闻传播法》,界定媒体正确行使权利进行舆论监督与违法传播行为的法律尺度阙如。在这种情况下,《侵权责任法》在事实上担负起了这个任务。在这个领域中,《侵权责任法》的基本任务,是划清媒体正当行使权利、实施合法传播行为、保障表达自由与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的法律界限,对媒体依法行使权利的合法传播行为予以支持,对构成侵权责任的违法传播行为责令承担侵权责任,对受到侵害的民事主体予以救济。审理媒体侵权责任案件,应当遵循上述宗旨,既要正确认定媒体侵权责任构成,责令构成侵权责任的媒体承担侵权责任,又要对没有构成侵权责任的媒体正当的传播行为予以支持,保护媒体的合法权益。应当看到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媒体侵权纠纷案件在全国法院受理的民事一审案件的总数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但在绝对数量上,媒体侵权纠纷案件依然较多。对于这些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事关对5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总第129期)*收稿日期:2011-10-26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承接的欧盟“中欧完善媒体法律保护项目”的研究成果,也是作者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