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012年第4期提要:《行政强制法》不仅在总则中规定了行政强制法定、行政强制适当、说服教育和强制相结合、行政强制不得滥用和行政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而且在其他章节条款中具体规定或者间接揭示了及时准确、手段正当的原则,强制标的有限的原则,强制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协助强制的原则。此外,该法确立了执行协议制度,却并未确立行政强制和解原则。关注并准确把握其他原则乃至执行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切实领会并融会贯通行政强制法原则乃至行政强制的制度和机制精髓,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行政强制法定行政强制适当行政强制不得滥用强制标的有限执行协议一、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及其他原则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适用于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既要认真研读该法的具体条款,又要切实领会并融会贯通该法所明确规定或者间接揭示的法原则或者法原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强制的立法、执法(设定和实施)的基础性原则,是贯穿于行政强制的具体规范,又高于具体规范,体现其基本价值观的准则。关于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在立法过程中曾经展开了诸多讨论,人们论及的基本原则有:合法原则、适当原则、比例原则、最小限度损害原则、不得滥用原则、公开原则、说服教育和强制相结合原则、人权保障原则、与“执行法”等衔接的原则、和解原则、以人为本和文明执法原则等。《行政强制法》在总则部分确立了行政强制的五项原则:行政强制法定的原则(第四条)、行政强制适当的原则(第五条)、说服教育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行政强制不得滥用的原则(第七条)以及行政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八条)。行政强制的原则并不限于基本原则,而且《行政强制法》在其他章节条款中也具体规定或者体现了作者杨建顺,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法学家》副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100872)。行政强制法原则的理解和运用□杨建顺其他原则。对这些原则予以必要的关注和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二、行政强制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强制法定的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1.依法设定行政强制的原则行政强制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