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8期作者简介:史彤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明德青年学者培养计划)“人类法律文明史———思想、制度、事件(案件)的考察”(批准编号:10XNJ004)的阶段性成果。法律的比喻赏析和研究*史彤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又称打比方,就是用某些有类似点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的某一事物,以便表达得更加生动鲜明。西方人关于法律的比喻,道出了几千年来西方人对法律抱有始终如一的热忱和不离不弃的依赖情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西方人已很好地把握了法律的真谛,揭示了法律之于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性,立法必须充分尊重人性与民情;要重视和关注法律的实际运作,正确认识和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法官的角色就是帮助在社会需求与法律之间架设桥梁。西方人独特的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角度需要我们反思和借鉴。关键词:比喻;法律;概念中图分类号:DF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512(2011)08-0060-09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又称打比方,就是用某些有类似点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的某一事物,以便表达得更加生动鲜明。研究西方人关于法律的比喻,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一方面能更好地认识法律的价值及其实现,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探讨法律的新角度。一、法律之于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古希腊七贤之一的柏连德(前665~前585)用一句简练的话告诫人们:“要使用古老的但枝叶永远长青的法律。”1至于当时为什么要这样说,他没有任何解释。不过,这倒给世人留下了一道经典的命题。后来,英国的基尔穆尔(Kilmuir)勋爵的认识或许非常接近于贤人的用意:法律“并不能比拟为陈年的古董,收藏着、充满了灰尘、供奉于架子之上并加以欣赏”,相反,“法律像一棵古老却有旺盛生命的参天大树———顽强地扎根于历史之中;却依旧开出了新芽,长成新的枝叶,并不时退去枯木”。2颇有趣味的是,英国人还将他们的大宪章比喻为“自由之树”,并形象地说:“虽然它的枝叶下垂了,这棵大树失去了它的魅力,但它的根仍然未动,仍然深深地扎在良好的土壤中;它需要照料、培育和时间,60我们的祖先一直在浇灌它,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说是在用他们的鲜血在浇灌它;经过照料、培育以及时间和鲜血的浇灌,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拔地而起,以使我们可以安静、快乐地坐在它的树荫下。”3而在另一片国土之上,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大法官霍姆斯(1841~1935)也虔诚地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