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http://www.infoip.orgELECTRONICSINTELLECTUALPROPERTY创新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专利法》第三次修订评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伴随着商品经济承认、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完善的过程产生和发展的。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法中的最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明创造、企业经营,乃至国家经济。应当承认,我国专利法的制定是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要求逐步完善的。这个过程带有一定的被动性。但是,我国专利制度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了专利制度在规范我国发明创造活动、保护发明创造成果、促进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推动社会进步、市场经济完善以及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贡献。我国《专利法》经过2000年的第二次修订,已经基本达到国际通行水平。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专利法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考虑到当前我国技术发展水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12月2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人民日报》2008年12月28日)。此次《专利法》的修订,将对未来十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动因(一)《专利法》三次修改的制度流变我国《专利法》自1984年3月12日通过后,已经经过1992年、2000年、2008年三次修改。非常巧的是,这三次《专利法》修订的间隔均为8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在1992年9月4日。此次修改主要是为了满足1992年1月17日中美政府双方签署的《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等双边条约的要求。此次修改《专利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利保护期限从15年延长至20年,增加专利权人的进口权,将方法专利的专利权延伸至由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农药、药品等化学物质等给予专利保护等。1993年1月1日,经过第一次修订的《专利法》正式生效[1]。郭禾/文专题【摘要】分析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动因,《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程序上的前瞻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民主性。介绍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认为鼓励技术创新是这次修法的主旋律;强化专利权的保护和反对滥用专利权并重,是这次修法的亮点。【关键词】《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创新编者按:历经三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终于在2008年12月27日通过。这次修改,无论在修法的目的上,还是形式、内容上,都与前两次修改有着很大的不同,也正因此,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