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研讨·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9期作者简介: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算法的修改与完善研究”(项目编号:07BFX041)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作者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研究”(项目编号:07JZD0013)之子项目五“社会转型与经济法律变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科学发展与我国《预算法》修订应予特别关注的五大问题*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目前,我国预算法正面临修订。预算法的修订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但从科学发展、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来看,我国预算法修订的首要问题是应对立法宗旨加以修改,以确保人民群众公共需要最大化实现的目标能够在各具体预算制度中加以体现;同时,预算法的修订还应确立全口径预算管理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与财力,科学配置同级人大和政府的预算权,依法确立和推进国家预算的公开透明。关键词:科学发展观;预算法;预算法修订中图分类号:DF4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512(2011)09-0002-15我国现行预算体制和预算法制的基本框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为基本依据而建构的,故预算领域的诸多问题多可围绕这一基本法律寻找制《预算法》修订中的若干问题研究编者按:自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来,我国的财政改革的步伐已经走得很远。这些改革成果需要法律予以固定和规范;同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要求对我国的财政体制作进一步改革。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为推动该法的修订,本刊特组织了有关专家学者围绕立法宗旨、立法原则、预算层级、预算权、预算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的条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2度根源。事实上,自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将《预算法》的修订列入“十五”立法规划第一类1以来,关于预算体制所存问题及《预算法》应如何修订的理论研讨和制度探索就一直在广泛地进行。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曾从立法者的角度提出了“预算法总则中应否大量增加预算原则的规定”、“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预算调整”、“关于预算法律责任”等18个方面的问题;财政部则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