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劳动监察【知识点】劳动监察一、劳动监察含义和属性1.含义劳动监察又称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行政机关依法对于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货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行动。2.劳动监察的属性: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二、劳动监察处罚方式经济师最新课程购买唯一联系QQ:421722449,后续课程获取务必加Q群385351076其他渠道均为倒卖,不保证后续更新!五种劳动监察处罚方式: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三、劳动监察程序(1)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不再查处。(2)所指的期限是自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应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四节行政争议处理【知识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1.含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履行劳动和社会保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2.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主要有待遇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知识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范围1.人力资源行政争议范围,可以提出复议申请:(1)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关闭、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3)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不服的;(4)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行政确认不服的;(5)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共4页(7)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2.社会保险行政争议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或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包括: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