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基础与实务经济法律基础与实务国家规划教材湖南省优秀教材孙长坪主编sunchp64@qq.com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版权所有拒绝抄第二章第二章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第二节所有权所有权第三节用益物权第三节用益物权第四节担保物权第四节担保物权教学目标与法规知识目标掌握物权分类、效力及变动、所有权的权能、共有及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相关制度。能力目标能运用物权法基本原理分析和处理财产归属于保护问题;能运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解决债的担保问题。素养目标强化学生积极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意识;引导学生形成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参考法规《民法典》物权篇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一、物权的概念与分类二、物权的效力三、物权的变动一、物权的概念和分类一、物权的概念和分类(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的权利。物权与债权是民法中的两大基本财产权。物权体现的是静物权与债权是民法中的两大基本财产权。物权体现的是静止状态的,债权是运动状态的财产权。止状态的,债权是运动状态的财产权。((11)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绝对权。((22)物权的客体一般是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物权的客体一般是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33)物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其相对的义)物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其相对的义务主体只承担不作为义务。务主体只承担不作为义务。((44)物权具有独占性。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权利)物权具有独占性。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权利的干涉。的干涉。(二)物权的分类二、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支配效力是指物权所具有的、保障物权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效益的作用力。2、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同一物上不得成立两个内容上相互矛盾的物权,即“一物一权”。33、物权的优先效力(例外、物权的优先效力(例外P31P31))是指物权相对于其他物权或债权优先行使或实现的效是指物权相对于其他物权或债权优先行使或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