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马兆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买新课加VX:100506202第1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的地位】重点章,所有题型均会涉及。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几乎每卷必有一道案例分析题。灵活性较强,通常会和物权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结合出题。重点考核考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本章的重点】本章共有10节,重点是4、5、6、9、10节。【本章的题量】4~5题【本章的分值】15~18分【本章的题型】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本章教材变化个别有删减和增加,但实质性内容没有变化。对考试影响不大。本章考点详解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本节的重点:1.合同的相对性规则2.合同相对性的例外【知识点一】《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范围1.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2.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4.涉外合同的具体适用:基础班-马兆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买新课加VX:100506202第2(1)一般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2)特殊情况: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国的法律。【知识点二】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的意义:有名合同→可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规定。无名合同→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类似的规定。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区分的意义:双务合同→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问题;单务合同→不存在这些问题。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的意义:诺诚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提示】赠与合同、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知识点三】合同的相对性及例外表现(一)主体的相对性:1.只有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才能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2.合同当事人不能向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二)内容的相对性:1.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及于第三人2.当事人无权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义务3.权利和义务主要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三)责任的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