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二)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1)计算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定应与投资整体相关。假定再次投资交易日和原投资交易日不属于一个会计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①综合结果为正商誉,则无需对其进行会计处理;②若两次交易分别为正商誉和负商誉,但综合结果为负商誉1)假定原投资交易日产生负商誉100,再次投资交易日产生正商誉80,则综合结果为负商誉20,产生在原投资交易日,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20贷:盈余公积2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82)假定原投资交易日产生正商誉80,再次投资交易日产生负商誉100,则综合结果为负商誉20,产生在再次投资交易日,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20贷:营业外收入20③若两次投资均为负商誉1)原投资交易日负商誉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再次投资交易日负商誉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营业外收入(2)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关键点:为使全部投资按再次投资交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则应将原投资持股比例部分调整到再次投资交易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调整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持股比例)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原持股比例)投资收益(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原持股比例)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教材例12-16】甲公司于2×13年1月1日以316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占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份数的l0%,另支付4万元相关税费等,取得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万元(假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投资后,因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乙公司2×13年度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2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2×14年1月2日甲公司再以630万元购入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份数的20%,另支付10万元的相关税费等。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0%,按乙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