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第06讲工资薪金支出、三项经费、借款费用扣除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资产损失2.三项经费9.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6.总机构分摊的费用3.保险费10.公益性捐赠支出17.企业维简费4.利息费用1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8.棚户区改造5.借款费用12.劳动保护费19.贷款损失准备金6.汇兑损失13.租赁费20.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2022年新增)7.业务招待费14.有关资产的费用21.其他1.工资、薪金支出***(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合理工资薪金: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进行合理性确认时,按照5条原则进行把握。(2)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4)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5)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针对上市公司,确定性原则的应用。包括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可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依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确定性原则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纳税调增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企业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纳税调减(6)福利性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