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一、投资银行的概念1、美国著名的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Kuhn)认为对投资银行可以有4种定义。投资银行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在美国称投资银行,在英国称商人银行,在日本称证券公司,在法国称实业银行。广义投资银行:指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国际海上保险和不动产投资等几乎全部金融活动。较广义投资银行: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资本等,与第一个定义相比,不包括不动产经纪、保险和抵押业务。较狭义投资银行:指经营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等,与第二个定义相比,不包括创业资本、基金管理和风险管理工具等创新业务。狭义投资银行:仅限于从事一级市场证券承销和资本筹措、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和经纪业务的金融机构。二、投资银行的产生及早期发展1929以前:产生及持续发展阶段1929—1933:膨胀及动荡阶段1934—20世纪60年代: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野格局的形成,同时也标志着纯粹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诞生。70年代中后期以来,30多年中投资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推出新的金融工具,如期货、期权、互换等,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简史1981-1990:证券公司的萌芽时期1990-1996:证券公司的发展时期1996至今:证券公司调整和规范时期四、投资银行的职能及类型证券推销商•独立的专业型投行•隶属于商业银行的投行•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财务公司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项目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本源业务证券承销存贷款功能直接融资,并侧重长期融资间接融资,并侧重短期融资业务概貌无法用资产负债反映表内与表外业务主要利润来源佣金存贷款利差经营方针与原则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更注重开拓追求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者结合,坚持稳健原则监管部门主要是证券管理机构中央银行风险特征一般情况下,投资人面临的风险较大,投资银行风险较小。一般情况下,存款人面临的风险较小,商业银行风险较大五、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私募发行、收购与兼并、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衍生工具的创造和交易、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