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擘画的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通过繁荣地名文化使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通过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通过挖掘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进而把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彰显开来,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通知》明确4方面工作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著名行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要坚持依法治理,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为统领,不断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三是要坚持系统谋划,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加快补齐乡村地名管理服务短板。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不同乡村地区的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分类施策、体现特色,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努力创造符合实际、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地名管理服务模式。《通知》提出,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织密乡村地名网。科学编制地名方案,加大自然地理实体、乡村道路街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公共服务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提升乡村地名文化内涵,用新时代的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二是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探索创新地名标志形式与功能,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三是发展繁荣乡村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文化进村居,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