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法基础理论第一节公共行政概述•一、含义•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政府事务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可分为国防、外交、科技、教育、工商、卫生等行政。•二、在法律上的内涵三、公共行政的基本特点第二节行政权•一、含义•行政权是指法律确定给行政主体拥有的依法执行法律、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一种国家权力。•二、行政权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一)行政权与政权•政权是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在政治上的统治权。•二者:1.权力主体不同;2.权力内容不同•(二)行政权与行政职权•行政职权一般是指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资格与权能。•(三)行政权与行政权限•行政权与行政权限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四)行政权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作为或不作为,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行政权具有强制公民服从的性质是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主要区别。三、行政权的内容第三节行政法•一、含义•行政法是调整因行政权的取得、运行及对行政权的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和救济而形成•的各种社会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行政法律规范•(一)含义•行政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用以调整因行政权的取得、行使、控制和救济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二)行政法律规范结构•1.行为模式:指规定人们在某种情况下的行为准则。•2.法律后果:指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违反该规范的行为时在法律上产生的结果。•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亦即•行政法的法源或行政法的•形式,是指行政法律规范•存在和表现的各种形式的•总称。•四、•五、行政法的作用•(一)规范行政权的作用•(二)控制行政权滥用的作用•(三)维护行政权有效行使的作用•(四)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作用第四节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一、概述••行政主体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社会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公务员、其他行政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行政主体与监督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救济主体与受害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二、行政权力取得关系•(一)概念•行政权力取得关系是指行政主体通过法定的途径获得行政权力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总称。•(二)类型•1.权力机关的权力授予行政机关•2.上级行政机关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下属机构,以及行政主体将权力委托给其他社会组织。•(三)特征•三、因行政权的行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