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三年行动实施步骤安排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7月-12月)各省级部门加强动员和协调,明确三年行动任务,推动50%以上的城市启动便民生活圈工作,择优确定省级试点城市、便民生活圈典型社区和重点企业,出台保障政策。相关城市在问需于民调研的基础上,制定“1+N”方案(前期试点已经制定方案的城市无需重复制定),明确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细化配置要求和项目清单,分批组织试点和验收。二、稳步推广阶段(2024年1月-12月)各省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70%以上的城市启动工作,择优确定省级试点城市、便民生活圈典型社区和重点企业,以现场会或培训等形式总结推广经验。相关城市落实“1+N”方案,集成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分片或全域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分批组织验收,扩大覆盖范围。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月-12月)各省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在有条件的城市全面推开,择优确定省级试点城市、便民生活圈典型社区和重点企业,全面总结推广经验,巩固支持政策。2相关城市落实“1+N”方案,推广覆盖更多社区,做好后续滚动试点工作,分批组织验收,在组织领导、推进实施、政策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