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网络营销1996年媒体教育中心(CME)发布了一份关于儿童营销中使用因特网的报告。该报告围绕儿童网上营销的合适策略引发了一场广泛的争论。CME认为,两个主要领域需要强化规制或引进新的管制措施:一是对儿童隐私权的侵犯,二是不正当或欺骗性广告。儿童与互联网现在有上百万儿童经常使用互联网。网络具有许多吸引儿童的特征(对成人亦如此)。孩子们可用网络与朋友交流,结识新朋友,还可以与他人分享想法、搜寻新的信息。孩子们还可以与网上节目互动,控制交流时间与内容。网上内容的月新日异使互联网使用倍添乐趣。某些网站,如NASA的杰森频道和PBS的“电子野外旅行”将孩子们带入新的时空和人物中,让他们接触和领略新的想法,由此极大地拓宽他们的视野。营销经理已注意到儿童对网络的使用日益增长及网络能够提供独特交流环境的能力。CME是这样描述这一过程的:“广告公司已开始把主要的资源用于在线媒体,以使委托人的产品能前所未有地接近孩子们的生活。萨奇兄弟(Saatchi&Saatch)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它建立了一个特殊的机构专门研究上网儿童,并以他们为目标提出了一套复杂的营销策略。他们雇用文化人类学家来研究儿童文化,他们研究孩子们如何处理信息,如何对广告作出反应。心理学家则与实验组的孩子们频频接触,他们发现,学习技能达到巅峰状态的孩子们,能很容易地掌握新媒体的运用,而这一点连成年人都感到望而生畏。同时他们也认定,在线世界对应于童年期的四个主题:“依恋与分离;权力获取;社会互动;驾驭学习”。也许最重要的发现是,儿童上网时迅速进入一种“流动状态”,即进入一种全身心地投入到挑战行为时所产生的愉悦体验。所有这些因素都使网络媒体成为向儿童作广告的极为合适的传播工具。萨奇兄弟公司的老总称:“对广告主来说,除了与孩子建立关系以为,别无它法。”许多人会说,广告主与孩子建立关系无可指责;还有人会说,广告主应当不受限制地运用最有效的媒体与孩子们建立这种关系。然而,网络是如所独特和具有神奇威力,是否应将其视为有效媒体,尚需进行全面深刻分析。首先,网络不像其它媒体,父母很难对孩子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孩子掌握了它,他或她就能访问很多网站。父母既不了解孩子们访问了哪些网站,也无法跟上无数网站里日新月异的内容。其次,网络具有互动性,它能根据访问者的反应作出回应,这与其它媒体有本质的区别。最后,网络能购“学习”,网络程序能记录和回忆过去与用户的相互接触,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