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政府采购导入案例:某政府采购中心的紧急采购2012年8月,台风“达维”过境,6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造成某市100多万人受灾。救灾、防控疫情蔓延迫在眉睫。紧急关头,8日上午11时左右,该市采购中心接到了紧急采购救灾器械和消杀药品的任务。接到任务后,采购中心立即启动了紧急预案。不同于以往常规的采购项目,此次采购不仅品种多、专业性强,而且要求在4日内包装到货。鉴于这种情况,分段式的政府集中采购操作方式不适用于紧急采购,只有简化采购手续,合理分工,才能保证紧急采购效率。因此,采购中心重新划分任务,由综合科与采购人商定需求,联系供应商;合同的签订、细化合同条款及售后服务事项则由合同管理科负责。简化采购文件领取程序,将需求及参数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给供应商。同时,采取先采购后资质审核、谈判与报价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时间损耗。在与供应商联系时,采购中心遇到了大难题:时值灾害频发,各供应商库存吃紧,很难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于是,扩大供应商搜寻范围成为当时惟一的选择,采购中心决定从历年药品器械采购资料库中寻找供应商的同时,在网上查找相关产品的供应商信息,通过网络发放招标邀请。同时,采购中心决定不收取投标保证。此外,由于有的品种须由几家供应商联合才能凑够,为保证使用不受影响同时满足总需求量,采购中心还在供货方面采取特事特办,要求供应商尽其所能少量多批次送货,消杀器械和卫生器械采取单项供货,且所有货物均不分包,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可对每一项货物进行报价,满足参数要求的最低价货物即为中标产品。8日下午1时,7家消杀药品、车式及背式喷雾器供应商,匆匆赶来参加谈判。而采购中心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出4个保证要求,即:保证有现货,保证到货时间,保证药品、器械质量,保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针对供应商所担心的若按照正常付款程序,物资供应时间难以保证的问题,采购中心最终承诺协助供应商结算货款。药品类各供应商达成一致,均未支付预付款,同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器械类由要求的70%预付款降为30%预付款。到晚上8时,最为急需的漂白粉、84消毒液、二氧化氯的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从确定采购方案、组织人员实施招标,到搜寻供应商、签订急需的消杀药品采购合同,再到货车满载物资驶向灾区,采购中心仅用24个小时便打通了所有关键环节,比有关部门要求的时间整整提前了2天。思考题:1.本例中政府采购的目标是什么?2.根据本案例,政府采购...